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葉姓計程車運將今年5月間到台北縣新店市一間加油站加油時,看見女工讀生年幼可欺,竟心生歹念,強行觸摸女子胸部達10秒之久;台北地檢署今(9)日偵查終結,依強制猥褻罪將葉男起訴。

調查指出,葉姓男子(51歲)於5月20日下午2時許,駕駛計程車到新店市某加油站加油,見被害女子(18歲)年幼可欺,竟從後方抱住被害人,並強行觸摸女子胸部達10秒之久。

葉嫌應訊時坦承強行「靠近」被害女子,但否認觸摸對方胸部;檢察官調閱監視錄影光碟,並訊問在場其他工讀生後,認定葉嫌犯行明確,依法將他起訴。


以下文章來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11/09/138-26627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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