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市一所私立高中去年底在學校辦理歌唱比賽,結果一時不察,請來有猥褻少年前科的陳建宏(29歲)當評審,他藉口教學生唱歌,趁隙猥褻2名男學生,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陳建宏(原名陳睿豐)96年間在部落格擺放與藝人合照,自稱「專業經紀人」,他誘騙3名少年前往試鏡並加以猥褻,98年8月被法院判刑4年,尚未執行,未料他繼續犯案。

據調查,該所學校一名女老師在網路上認識陳男,誤認陳演藝圈關係良好,還會教唱,去年底校內舉辦歌唱比賽,聘請陳擔任評審。陳嫌還以免費教導學生教唱為藉口,說服女老師讓他暫住其租屋處,再騙學生是老師的男友,趁老師在校上課時,以教唱為由,誘騙一名男學生到租屋處強制猥褻得逞。

隔天,陳又打電話給另一位男學生,約對方到租屋處練唱。男學生與同學一起前往,陳拍打男學生的生殖器,要他唱大聲一點。後來另一名男學生也加入練唱,被打生殖器的男生走到陽台練唱時,陳竟然把手伸入他的內褲裡撫摸,遭猥褻的男生與同學返家後,上網查出陳有猥褻少年前科,緊急通報學校報警。

至於當初聘請陳男擔任歌唱比賽評審的音樂老師,雖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引狼入室,但仍被校方記一大過,該年度考績也被打乙等。校方表示,該老師大學畢業後就被分發到該校教書,社會經驗不足,對於有男同學遭陳嫌猥褻,她也感到非常自責與難過。


以下內文出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11/08/138-26622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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