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侵吞機密外交款案一審獲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9)日首次開庭,由於檢、辯雙方均未提出調查新證據,全案訂於12月21日進入實質審理,不排除盡速辯論終結。

陳水扁遭控自89年8月至95年9月間,先後11次利用外交出訪機會,將外交部每次提供給元首的10萬美元零用金,每次扣留其中3萬美元,匯往海外供兒子陳致中留學使用。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年6月8日判扁無罪,檢方不服上訴。

高院今天首度開準備庭,可能是受到二次金改案獲判無罪的影響,阿扁看來心情不錯,下囚車時還對媒體露出微笑。由於全案採不公開方式審理,庭訊約歷時1小時結束。


文章出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11/09/138-26627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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