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最高檢特偵組今(8)日起訴高院法官蔡光治、陳榮和、李春地等13人,檢察總長黃世銘表示,為整飭司法風紀,並考量最高檢察署人力不足,又未配置檢察事務官協助偵辦,已決定將「正己專案」改由特偵組偵辦。

黃世銘指出,為積極整飭司法風紀,爭取人民對司法的信賴,今後只要司法官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第5條第1項第3款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或「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均由特偵組偵辦,或與各地檢署檢察官協同偵辦。

另外,案件偵結時,若被告為現任及前任司法機關首長、司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及最高檢察署的司法官,或者高等法院或高檢署司法官3人以上、地方法院或地檢署司法官5人以上,均由特偵組向管轄法院起訴。


本文來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11/08/138-26622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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