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二次金改案上週一審宣判,陳水扁等21被告全部無罪,引發輿論譁然,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今(8)日表示,法官個人要為判決負責,她同時呼籲立法院早日通過《法官法》,達到淘汰不適任法官的目的。

扁珍等被告在二次金改、洗錢案中通通無罪,連馬總統都罕見說出重話,強調判決不能孤立於社會;林錦芳今日被媒體追問有關本案的判決是否有爭議,她表示,「他(周占春)做出這個裁判,他個人要為這個裁判來負責,裁判本身是可以受公評的事項,是否符合契合民眾的法律感情呢,這是可以接受公評的。」

林錦芳也呼籲立法院能夠在這個會期能夠盡速通過《法官法》,藉以淘汰不適任的法官。


文章來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11/08/138-26622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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