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謝姓男子多次前往台北縣立文化中心借用電腦,但他不是用來辦正經事,而是上色情網站滿足慾望,導致許多女性民眾紛紛投訴,台北縣文化基金會因此表示不願再借電腦給謝使用,但謝竟反控基金會執行長公然侮辱,檢方8日做出不起訴處分。

今年9月7日上午,謝姓男子向北縣文化基金會借用電腦,並公然瀏覽色情網站,孫姓基金會董事兼執行長發現後,要專員把電腦收回,並告知謝利用公家電腦上色情網站是違法的,同時表示以後電腦將不再借給他使用,未料謝惱羞成怒,反控孫罵他「不知羞恥」。

檢方根據監視器畫面發現,謝上網畫面有女子裸露胸部,電腦網頁瀏覽紀錄也有許多色情網站網頁,認定他利用公家電腦看色情網站;至於謝指控孫公然侮辱部分,檢方查無此事,對孫做出不起訴處分。


以下文章來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11/09/138-26625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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