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思穎/台北報導

存款全額保障將於今(2010)年退場,從明年起存款保險保額最高300萬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4)日在行政院會報告「民國100年回歸正常存款保險機制之推動及配套措施」,行政院長吳敦義聽取報告後要求金管會極推動因應存款全額保障措施退場的各項配套措施,並加強對民眾宣導存款保險最高保額將提高為新台幣300萬元,協調立法院儘速完成修法,以擴大存款保險保障範圍至外幣存款及存款利息。

金管會銀行局表示,97年下半年國際金融情勢動盪不安之際,政府為穩定金融體系,於10月7日宣布實施存款全額保障措施,此措施迅速穩定存款人信心,並促使金融市場健康永續發展,是我國面對全球金融海嘯的衝擊,政府因應得宜的最佳的例子之ㄧ。

銀行局指出,我國是亞洲第一個宣布存款全額保障的國家,之後香港、新加坡及馬來西亞也陸續宣布採行相同措施,實施期限均訂於99年底。

銀行局表示,為避免資金競爭情事及考量當時全球及國內經濟金融情勢尚未完全回穩,政府遂於98年10月宣布存款全額保障措施延長1年至99年12月31日止,亦即與鄰近國家全額保障期限同步屆期。

吳揆聽取報告後要求金管會持續強化金融監理,確保金融市場穩定,使存款的全額保障措施能順利回歸到限額保障機制。

吳揆表示,因應全球性金融海嘯的衝擊,政府採行存款全額保障措施,有效穩定了民眾的信心及銀行的經營,使得金融機構存放款總餘額、淨值及流動準備增加,目前金融機構資產品質及風險承擔能力是歷年來最好的時候,已順利達成存款全額保障措施的階段性任務。


來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11/04/320-26611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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