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立法院5日三讀通過「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未來司法院可針對成立少年及家事法院,專責處理少年與家庭案件;依照規劃,初期將先成立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有鑑於少年事件和家事事件具有高度關聯,少年犯罪又以家庭因素最多,立院因此三讀通過「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讓少年和家事法院有設立之依據。此外,立院5日也同時通過了「法院組織法」修正案,未來各級法院都應以適當方式公開裁判書。
本文引用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11/05/138-26616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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