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立法院日前通過的「狼師條款」,指出凡是涉及性侵案件的教師,都可在停聘、接受調查期間領半薪。不過立法院5日三讀修正,只要是「疑似」狼師,一毛錢都不能領,必須要等到確定清白、依法回聘,才能補發全額的本薪和年功薪。

國民黨籍立委趙麗雲等28人提案修正教師法第14條之3,除了通過停聘期間不能給半薪,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未來如果校園再出現性侵案件,校長、主任若延遲通報甚至隱匿事證,那麼將連帶負刑事責任。


文章出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11/05/138-26616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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