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長期和歌手羅大佑合作的音樂人李坤城,今(5)日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羅涉嫌侵權。他表示,羅大佑違約霸佔《心肝寶貝》、《火車》等八首歌曲的著作權。李坤城強調,雖不重視名利,但很重視創作人格,因此才會提告,並將提出民事求償。

李坤城上午在其版權紀常夏音樂經紀公司負責人陳俊辰陪同下提告,他表示,當初雙方簽約,每年幫羅大佑寫12首歌,3年後可以拿回著作權,2人拆夥後,一度還收到羅大佑給的版稅,但現在一毛錢都沒有。

他要求羅大佑給付百萬版稅,羅回信嗆說,「如果你在法律上完全站得住腳,請去告我,我有完全的準備,與你在法院見面,不敢上法庭的是孫子!」他只好透過法律解決爭議。

李坤城說,他去年發現自己擁有著作權的歌曲,羅都由不知情的代理商,向不知情的使用者收取版權費用,去年他發出存證信函,當時羅因《縱貫線》正在全球巡演,滾石公司希望暫緩處理。由於羅遲無回應,因此委由版權經紀人從今年7月起開始追查,發現共有10件共27次涉及侵權,他認為事態嚴重,決定提告求償。


引用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11/05/138-26616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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