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9日電)檢警偵辦運彩弊案,運彩科技公司前襄理林昊縉今天投案。林昊縉偵訊中坦承,原本利用比賽結束後的「黃金兩分鐘」偷天換日,豈料有人買到「過期彩券」,因而全案東窗事發。

媒體本月17日頭版報導運彩公司員工涉嫌詐欺背信案,台北地檢署當天剪報分案,承辦檢察官涂永欽當天中午指揮刑事警察局偵三隊,會同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人員前往運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瞭解相關案情,並對林昊縉實施境管並核發拘票。

偵三隊三組辦案警官說,全案起於一名消費者要購買今年8月20日開售的「大三元」第118期賽事,卻發現買到已停售的第117期彩券,22日向運彩公司投訴。

經運彩公司內部調查,發現林昊縉利用職務之便,自6月22日起直到8月20日止,以開啟「再度重售」方式聯繫共犯,下注購買已知結果彩券,分別在7月23日、28日,以及8月20日贏得運動彩券「大三元」、每次頭獎獎金新台幣100萬元。

檢警指出,林昊縉另於6月22日,7月7日、10日、21日贏得運動彩券「大四喜」,各贏得獎金30萬元、10萬元、3萬3333元、30萬元,總計贏得獎金373萬3333元。

不過,林昊縉只有兌換前三次「大四喜」彩金43萬3333元,並且在8月22日運彩公司發現舞弊情形後,已離職的林昊縉主動返還已領取的彩金,以及未兌換彩票、已兌換彩票收據。

檢警表示,經調查發現,林昊縉以「再度重售方式」利用「黃金2分鐘」教唆吳姓女友至彩券行等候,等到開啟重售後,即以已中獎的比數投注彩券,由於每次開啟時間僅兩分多鐘,因此很難被投注站發現,林嫌也因此利用職權簽中運動彩券3次「大三元」、4次「大四喜」。

全案經媒體披露後,林昊縉知道檢警查緝甚緊,聯繫警方在今天上午10時出面投案,由律師陪同偵訊。吳姓女友也在下午2時許赴刑事局投案。

檢警指出,林嫌警訊中對所涉犯行坦承不諱,並供稱原預料一般民眾不會在剛比賽完,馬上就購買下一場運彩,所以利用這「黃金兩分鐘」偷天換日,豈料就是因為有人買到「過期彩券」因而全案東窗事發。1000919

(中央社記者張新偉攝 100年9月19日)


本文引用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19/5/2yzzh.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陳心嬌順纜蘆宜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