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中高分院更四審判決,立委顏清標台中市議長張清堂都表示,一定會再上訴。張清堂指出,這些公款一毛錢都沒進入他私人口袋,因此沒有貪污的問題。

立委顏清標,台中市議長張清堂等人,被控十幾年前,擔任台中縣議會正副議長時,挪用公款喝花酒,纏訟十多年,台中高分院更四審宣判,顏清標和張清堂兩人的判決,都比更三審減少一年刑期,各判處三年六個月、褫奪公權三年。

對於判決,顏清標指出,還沒有看到判決書,但一定會上訴。張清堂則堅持自己沒有貪污問題,因為酒帳使用完全是依會計科目執行,經過審核,也沒有發現問題,沒有一毛錢公費進到自己口袋。如果法院認為這筆錢有涉及使用不當之嫌,他們去年已將錢繳回公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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