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葉芷妘/台北報導】

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日前調查全國一百五十五所大專院校言論自由,發現七成學校仍有刊物審稿,設有「學生刊物審查辦法」等規定,學生要出版刊物必須先取得審查委員會的許可,學權小組嘆「大學的字典裡沒有言論自由!」另外,有四成五的大學限制學生自由辦活動的權利。

學權小組舉例,國立高雄大學規定:「未經核准(擅自)在校內舉辦活動,損害於校園安全與安寧者,處以小過」;義守大學規定「鼓動風潮,聚眾滋事或擅自請願遊行,致破壞學校安寧、社會秩序者,處以大過或留校察看」;長庚大學規定「非法遊行集會,鼓動風潮者處以退學處分。」

學權小組表示,這些校規讓學生無法自由表達意見,對學校有所不滿也無法抒發。小組成員施彥廷痛批,大學生就像台灣社會的「次等公民」!

義守大學校長傅勝利表示,條文在「提醒」學生,不管在學校還是社會,自由意見的表達都有規範。高雄大學副校長莊寶鵰表示,校規不是要限制學生言論自由,不過還是尊重學權小組討論的結果。

調查顯示大學生的隱私權也未受保障,七成五大學宿舍管理人員可未經住宿生同意就進入寢室檢查;超過五成宿舍幹部不是由學生選舉產生。施彥廷說,這根本就是讓大學宿舍生活處於無孔不入的監視之中。


本文引用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31/4/2w0k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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