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22日電)多家衛生署立醫院正副院長、醫師涉嫌向廠商收賄,桃園地檢署今天起訴官商共48人。其中,前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執行長黃焜璋遭求處25年徒刑,併科新台幣700萬元罰金。

除了黃焜璋外,遭起訴者包括前署立基隆醫院院長李源芳、前樂生療養院院長李乃樞、前新竹醫院院長陳文鍾、前台中醫院院長邵國寧、前嘉義醫院院長黃龍德、前澎湖醫院院長李明杰、前台北醫院行政副院長王炯琅等,另有15名醫院科室主任、25名廠商被起訴。

桃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廖江憲表示,醫管會執行長與多名正副院長、醫師,涉嫌利用負責醫療採購案時,收取廠商不當利益,初步估計不當利益達3000多萬元。

檢方查出犯罪所得,包括黃焜璋收取350萬元、邵國寧387萬多元、李源芳210萬元、黃龍德142萬元,最少則為李乃樞的3萬多元,另有主任收賄達624萬多元。

檢方表示,衛生署為提升醫療品質,設置醫管會負責署立醫院體制改革,而各醫院院長對於院內各採購案及預算有核定權,同時有權圈選採購評審委員,金額過高則須報請醫管會監辦。

檢方掌握發現,由於醫療儀器金額龐大,多家廠商分別先向醫管會執行長、醫院正副院長、承辦科室主任關說,並給予「一定比例」的回扣,同時與醫院協議器材規格,最後圍標、借牌取得招標案。

檢方還查出,業者還直接前往黃焜璋家中行賄,黃焜璋將收下的100萬元賄款轉存人在國外的女兒帳戶。

此外,檢方指出,業者京鑽公司在與台北醫院續約時,曾被考核不合格廠商,但業者透過關說,在酒類禮盒中放入20萬元要求竄改分數,以取得續約。

至於邵國寧部分,檢方表示,邵擔任彰化院長任內,在斷層掃瞄儀合作案中,業者坦承得標後每月提撥10%比例金給邵國寧;業者在招標過程中一度遭挫,邵國寧除向承辦人員施壓外,並示意廠商「雙管齊下」,最後承辦人員也收賄20萬元。邵國寧轉任台中醫院院長後,同一業者為求得標,還將賄款從10%提高到15%。

檢方調查全案時,發現正副院長除收賄、護航圍標外,甚至要求業者付費購物送人;檢方查出業者提供品項包括電動病床、琉璃精品等。

檢方下午發布第一波起訴名單,承辦檢察官並以黃焜璋負責衛生署所屬各醫院的事務卻長期收賄達350萬元,犯後不知悔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並求處25年徒刑,併科700萬元罰金。

另外,邵國寧、黃龍德等人在犯罪後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檢方依各嫌疑人的情節建請審酌量刑。1000722


本文引用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22/5/2vjnv.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陳心嬌順纜蘆宜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