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4)日表示,中信聯銀企業社在廣告中宣稱有「1.28%利率專案」等等,但經銀行核准通過的貸款案件利率最低約為3%,最高則為7%,明顯屬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因而處5萬元罰鍰,並命其停止違法行為。

公平會表示,中信聯銀社在廣告單登載「1.68%利率專案」、「1.88%起利率專案」、「轉貸利率1.28%起」、「績優股 1.68%起利率」、「軍士官 低利率2.1%起」、「房屋貸 一胎低利1.68%起」等內容,給人的印象應該是可以協助交易相對人取得各項低利率貸款。

公平會指出,但廣告並未詳細揭露相關利率內容、條件,已影響消費者獲悉正確完整的利率資訊及判斷,而中信聯銀社所代辦、並經銀行核准通過的貸款案件中,利率最低的約為3%,最高則為7% ,與廣告所宣稱的「1.68%」、「1.88%起」、「1.28%起」、「2.1%起」等利率有所出入,因此認定廣告單等宣稱內容顯然屬於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


本文引用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10/14/320-26549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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