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宗銘/台北報導

有民間團體成立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要求政府提供只租不賣的房子給獨居老人、單親媽媽、身心障礙者、低收入家庭等弱勢族群,13日還到總統府與馬英九總統溝通,請問馬總統願不願意推動「社會住宅」政策。馬總統說,他會要求行政院長針對住宅政策進行通盤檢討,政府也已朝此方向規劃,希望能加速推動立法,以落實我國社會住宅政策。

馬總統在總統府接見「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代表3人,說明政府推動社會住宅相關政策措施,並強調政府將積極解決弱勢族群居住問題,以回應國人對公義社會的期待。

馬總統說,行政院吳敦義院長上任不久後所進行的調查發現,房價高漲為十大民怨之一,尤以大台北地區為最。為解決此一問題,行政院於今年4月通過「健全房屋市場方案」,希望滿足民眾基本居住需求及調節住宅用地供給,以安定社會民心。該方案依照短、中、長期實施,並分別就台北都會區住宅供給與需求均衡、提升購(租)屋能力、住宅資訊、不動產貸款風險控管、社會公平與相關配合面等六大課題,輔導中低收入戶及受薪階級,目前正依方案進度執行中。

馬總統指出,民國93年行政院核定之《社會福利政策綱領》中,已有明確規定,條文內容為:為保障國民人人有適居之住宅,政府對於低所得家庭、身心障礙者、獨居或與配偶同住之老人、受家庭暴力侵害之婦女及其子女、原住民、災民、遊民等家庭或個人,應提供適合居住之社會住宅,其方式包括以長期低利貸款協助購置自用住宅或自建住宅,或提供房屋津貼補助其向私人承租住宅,或以低於市價提供公共住宅租予居住,以滿足其居住需求。

馬總統說,政府已朝此方向規劃,除了過去直接興建、貸款人民自建、自購或獎勵投資興建國宅外,更從96年度起開辦住宅補貼,包括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租金補貼,協助民眾安居。

馬總統指出,目前政府正積極推動的《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係指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用以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居住之住宅,顯示政府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的看法一致,希望能加速推動立法,以落實我國社會住宅政策。

馬總統說,經濟成長的果實必須能為全民所共享,解決住宅問題更是其中重要的一環,今後政府除將繼續推動《住宅法》立法工作之外,在現行法律許可範圍,也會採取各項積極措施,進一步提高社會住宅的比例。

總統府表示,馬總統在會談中指示內政部長江宜樺會同國防部、財政部等部會與有需求、意願的地方政府如台北市、縣,立刻研究成立專案小組,並指示國防部、財政部儘快評估可供使用的合適國有土地,彙整後在10月底向總統及行政院長吳敦義簡報,期盼在民國100 年就有具體行動,以回應國人對公義社會的期待。

府方指出,會談後總統致電吳敦義;吳敦義表示,會在14日的院會做出具體指示,要求相關部會積極研究,儘快提出方案。


文章出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10/14/301-26546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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