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下旬從新竹看守所翻越高牆脫逃的白金大盜鍾廷本,逃亡十四天,被新竹地院法官依脫逃罪名,判處一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有多項毒品和竊盜前科的四十一歲男子鍾廷本,六月份在新竹縣竹東鎮犯下工業用合成白金四千多萬元的竊案,不料鍾廷本事後被捕,羈押在新竹看守所,卻在七月下旬利用在看守所內的米粉工廠,利用米粉架翻越高達六點二公尺的鐵絲圍牆,成為新竹看守所成立四十年以來,第一位翻牆脫逃成功的犯人。

而鍾廷本逍遙法外十四天,最後還是被新竹市刑大科技隊逮捕歸案,全案法官審理終結,法官依脫逃罪名,判處鍾廷本一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算算鍾廷本十四天自由,換來的是一年六個月徒刑,真的是划不來。至於協助鍾廷本脫逃,在看守所外提供機車的黃姓保全員,先是勾結鍾廷本犯下四千多萬元的工業用合成白金竊案,當時分文未得,但還是學不乖,鍾廷本利用在羈押期間,向黃姓保全員保證,只要提供機車可拿到廿萬元,結果又再度被騙,兩次都沒拿到錢,還換來兩件官司,這次被法官依協助脫逃罪名,判處五個月徒刑。另外接濟鍾廷本的陳姓女友和林姓男子,則是被判處三個月徒刑。警方指出,鍾廷本因為犯案累累,光是逃亡的十四天當中,就各被起訴和判刑各一次。


以下內文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29/1/2zkz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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