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大愛滋器捐疏失案,衛生署今天(29日)提出調查報告,在人員懲處方面,只有前器官勸募小組負責醫師柯文哲遭到移付懲戒。民間團體對此不滿,認為台大醫院院長陳明豐應下台負責。至於名列專案調查小組成員的醫改會,則因為無法全程參與調查,不願為此結果背書

台大愛滋器捐疏失案調查報告29日出爐,雖然報告中明確指出3項人為失誤,但在人員懲處方面,僅有前器官勸募小組負責醫師柯文哲遭到移送懲戒委員會的處分,最重可能被撤銷醫師證書。

對此,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質疑衛生署早就設下停損點,柯文哲只是替罪羔羊,他認為相關行政長官也應共同承擔責任。滕西華說:『(原音)我覺得說柯P(柯文哲)要不要接受懲戒我們沒有意見,他是OPO(器官勸募網絡)的頭,他當然有責任;但是我問的一個關鍵是,如果他追究的是行政責任呢?既然是行政疏失的話,我就覺得行政長官要共同承擔。』

滕西華並進一步表示,既然要追究行政責任,台大醫院院長陳明豐就應該下台負責。滕西華說:『(原音)我認為他要負責,那他要用什麼形式來負責,除了下台以外,我想不出別的方法。』

除了懲戒結果招致民間團體不滿外,參與事件專案調查小組的醫療改革基金會也表示,由於衛生署沒有讓調查成員實際參與訪視,醫改會也沒有看到完整的報告,因此不願對調查結果背書。


本文來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29/58/2zm3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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