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高院一名陳姓庭長,因為想交女朋友,涉嫌利用法官辦案職權,私自查詢這些人的相關背景資料,兩年來高達八十多筆,高院已將他送往司法院,並建議記過處分。陳姓庭長今天對外表示,他感到非常慚愧。

(潘千詩報導)

媒體報導,高院一名60歲的法官,在妻子過世後想交女朋友,竟利用辦案權限,私自查詢這些人的身家背景等相關資料,兩年來共查了80多筆,被政風單位發現。

台灣高等法院發言人陳晴教說,這名當事人已向自律會坦承,查詢這些資料確實不是為了公務使用,但自律委員討論後,認為他的行為嚴重影響司法形象,一致決議送交司法院,並且建議記過處分。

這名法官的妻子,四年前因腦膜出血去世。後來,有人幫他介紹女友,或是他想追求一些女同事,為了確保對方身家清白,一時失慮,才擅用法官查詢系統。而他的行為,目前無法可罰,但庭長強調,查詢後絕無不當使用,也學到一次教訓。


以下內文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23/1/2z8x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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