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陸軍司令部通資處長羅賢哲共諜案,高等軍事法院今天初審宣判,法官認為羅賢哲已經構成「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依法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國防部表示,羅賢哲在偵查以及審判中自白,而且態度配合,因此法官依法減輕其刑,決定判處無期徒刑。(李人岳報導)

前陸軍司令部通資處長羅賢哲涉嫌擔任中共間諜,出賣我方重要軍事情報,高等軍事法院25日做出判決,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合議庭認為羅賢哲已經構成陸海空軍刑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依法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由於間諜罪依法最重可處死刑,羅紹和表示,羅賢哲在偵查以及審判中自白,而且態度配合,因此法官最後決定判處無期徒刑。

國防部指出,羅賢哲先後5次交付資料給中共人員並收受賄賂,已經構成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等5罪,各判處有期徒刑15年,合併「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執行無期徒刑。

國防部說,近日將把全案移送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審理;被告及軍事檢察官如不服判決,也可於收到判決後10天內,提出上訴。


引用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25/1/2vojq.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陳心嬌順纜蘆宜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