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0日電)立委顏清標酒帳案,台中高分院今天更四審判決,顏清標及台中市議長張清堂各判處3年6月徒刑;前台中縣議會主秘蔡文雄則判刑6年6月。

顏清標、張清堂等人,被控10幾年前擔任台中縣議會正、副議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酒店消費用公款付帳,詐取財物。台中高分院今天更四審判決。

顏清標及張清堂各判刑3年6月、褫奪公權3年;蔡文雄判刑6年6月、褫奪公權4年。1000920


以下文章來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20/5/2z1ev.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陳心嬌順纜蘆宜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