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縣中和市一名黃姓男子與女友嘿咻時,因為聲音太大,引發樓下住戶不滿,雙方互嗆後引發全武行,雙方互控,但因黃男持菜刀砍傷對方,板橋地檢署認定他傷人,鄰居屬自衛,依傷害罪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黃男(43歲)供稱,去年12月25日凌晨3時許與女友在租屋處做愛,鄰居林男與他未滿18歲的兒子、邱姓友人嫌聲音太大,3人到屋外大聲開講,他開窗嗆聲,3人隨即上樓強行進入他家,除動手打人外還砸毀麻將桌,他拿菜刀自衛,並控告3人涉嫌傷害、妨害自由及毀損。

林男則說,是黃男嫌他們聊天聲音太吵、開窗嗆「上樓來講」,3人才上樓理論,因為門沒關就直接進去,為料黃男竟持菜刀躲在門後,見人就砍,為了自衛才拿麻將桌反制。

黃某女友則表示,當時她人在房內,不知道事發經過;檢方根據雙方傷勢,認定黃某先傷人並予起訴。案發後,黃男與女友已搬離租屋處。


本文引用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11/03/138-26608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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