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出家人不打誑語?台北市內湖碧山巖「妙慧禪寺」的原地主和承租者都是出家人,卻被新地主質疑租約造假提告,士林地院審理終結以偽造文書罪各判處2人3個月有期徒刑,妙慧禪寺住持釋大嚴憤憤不平喊冤:「只是租個房子,竟然會挨告、還被判有罪,我一定要上訴!」

士院判決書指出,內湖碧山巖「妙慧禪寺」前任地主、法號「果賢法師」的出家人鄭坤洲,因積欠士林農會貸款,禪寺土地被法院強制執行,轉賣給洪姓男子;洪又將200萬債權轉移給黃姓男子,黃某向果賢提清償債務民事訴訟勝訴,即聲請將建物(鐵皮佛堂)強制執行以抵債。

判決書指出,果賢與釋大嚴涉嫌為了阻止建物的強制執行和拍賣流程,假造一紙��91年10月至101年9月的租賃契約,97年士院民事執行科書記官前往現場會勘、測量時,才當面交給書記官。

新地主黃某傻眼,表示當初只聽說土地、建物是借的,怎麼突然冒出租約?懷疑租約造假,指控2名法師偽造文書,士檢偵查後起訴。

士院調查時,釋大嚴先稱租約是在中和上寶禪寺所簽,後又改口稱在北市長春路的素食餐廳簽約,說詞前後不一;合議庭細查租約,發現連房屋所在地、使用範圍都沒寫明白,租金約定每年1萬元,卻又記載「每月」初一交租金,語意不通;且收款明細欄全都空白,難以認定租賃關係存在,判決鄭坤洲、釋大嚴2人偽造文書,各判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釋大嚴昨天說,91年就已經租下妙慧禪寺。他強調,當初如果沒有簽契約,「誰會把這麼大一片地借我免費使用?我怎麼敢花100多萬重新整修佛堂?」

租房挨告 住持要上訴

他指出,合約是在書局買的定型化契約,簽約時沒注意內文是寫每月付款,「我們同是出家人,基於互相信任,才沒在收款欄逐條登錄」,他補充:「租房子也會惹來一身塵埃,我打算租期滿了就搬走,但是這條罪名太無理、太沉重,我承受不起,一定上訴」。


本文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30/78/2c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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