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庸性侵友人妻遭判刑三年半。圖為陳文庸因殺女案時被捕移送畫面。資料照片

【張沛森╱桃園報導】前年打死女兒埋屍鐵皮屋被求處無期徒刑的角頭陳文庸,又被控在去年趁友人妻醉倒時,帶到汽車旅館性侵,事後老婆質問他時,還辯說:「她(友人妻)比妳還老,身材也是胖胖的,如果要用,也不可能用比妳差的。」桃園地院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三年六月徒刑。

綽號「四川」的陳文庸(六十一歲)目前在押。 檢警調查,去年一月三日晚間,陳文庸和友人到中壢一家日本料理店用餐;友人妻子擔心丈夫酒後開車遭臨檢,不請自來,因友人身旁帶著一女子,見妻莫名奇妙跑來,覺得顏面無光,便拂袖而去。

友人妻因此心情低落,不斷向陳文庸訴苦。不料陳文庸見友人妻有幾分姿色,非但未勸解對方,反而帶她到卡拉OK店飲酒作樂,到翌日凌晨見對方爛醉如泥,趁機帶到中壢一家汽車旅館性侵後離去。

趁女方醉倒硬上

「酒醉醒來,見自己赤裸在床,直覺被性侵。」友人妻報案時指出,她醉到第二天上午七時許才醒來,發現下半身赤裸,內褲和外褲掉地板上,毛衣被脫下、內衣鬆開,且下體怪怪的,直覺是被陳性侵。

遭指認清醒付錢

警方傳訊陳文庸,他坦承帶友人妻到旅館,但否認有性侵對方,他供稱「她醉得一塌糊塗,吐到不會翻身、還吐到我身上。我怕她噎死,才幫她擦臉,隨後就離開旅館。」法院審理時陳又辯稱:「當時我也喝到喘不過氣來,加上年紀大,根本沒辦法做愛。」

陳文庸的妻子作證時指出,事後她曾問丈夫發生什麼事?陳告訴她:「她比妳還老,身材也是胖胖的,如果要用,也不可能用比妳差的。」但法官認為是陳的狡辯之詞,且被害人喝得爛醉,為何沒吐在車上?又旅館櫃檯人員指證,當天陳很清醒,掏錢付住宿費,待一個多小時才離去。因此認定陳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判刑。

至於陳文庸打死女兒埋屍一案,是去年四月警方偵辦一件與陳有債務糾紛的黃姓男子失蹤案,截聽到陳的小弟漏出口風「我幫老大埋了一個人」,檢警由此查出陳在前年十二月失手打死自己六歲女兒,事後夥同手下埋屍,桃園地檢署去年七月依殺人罪嫌將他起訴。

陳文庸犯罪事件簿

◎2009/10/27:陳文庸教訓6歲女兒,女兒頭撞到桌角死亡,翌日陳埋屍鐵皮屋內湮滅證據

◎2009/12:與陳有債務糾紛的黃姓男子失蹤多月,警監聽陳

◎2010/01/03:陳趁友人妻酒醉載至汽車旅館性侵挨告

◎2010/03/11:陳將5歲兒扮成女兒,帶到新竹縣湖口車站上廁所,藉此障眼法向警方謊報女兒失蹤

◎2010/04/14:檢警逮捕陳,到鐵皮屋挖出其女兒屍體將他羈押

◎2010/07/13:桃園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罪將陳起訴,求處無期徒刑

◎2011/01/13:陳性侵友人妻起訴

◎2011/07/19:陳性侵友人妻被判刑3年6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以下內文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20/143/2vdo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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